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 关于印发《规范垂钓管理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1-03 13:02来源:县渔政局浏览数:2953次
岳县渔发〔2021〕21号 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 关于印发《规范垂钓管理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指挥中心、各中队: 《规范垂钓管理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 2021年11月17日 规范垂钓管理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洞庭湖水位下降,我县部分禁捕水域违规垂钓行为日益增加,局部地区甚至引发网络舆情关注。为了遏制违规垂钓蔓延势头,平息网络舆情,确保来之不易的禁捕成果,根据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集中全局力量,开展整治违规垂钓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东洞庭湖、新墙河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规定,坚决打击离岸垂钓、涉水垂钓行为,打击各类船舶载客垂钓行为,积极配合沿线县市区渔政和我县东管办牵头组织的整治违规垂钓集中行动,根治违规垂钓乱象。 二、行动时间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暂定一个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邹飞跃任组长,李海波任常务副组长,李锋、杨智、杨利文、李慰林任副组长,何力、陈林、易江舜、赵佳、刘屹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四、分组安排 第一行动组: 组长:李锋 副组长:李慰林 成员:北洲中队、城陵矶中队全体成员(含协巡队员),指挥中心张鹏程、张洋。 负责北洲和城陵矶水域违规垂钓的整治,重点水域为扁山、君山壕坝、裤裆湾、洞庭湖三座大桥西岸洲滩。 第二行动组: 组长:杨智 副组长:杨利文 成员:麻塘、红旗湖中队全体成员(含协巡队员),工会罗漫辉、法规股杨湘波。 负责麻塘水域违规垂钓的整治,兼顾红旗湖水域管控。重点水域为金盆港、煤炭湾、新墙河口。 第三行动组: 组长:李海波 成员:鹿角中队全体成员(含协巡队员),退捕办龙湘平。 负责鹿角水域违规垂钓的整治,配合交通部门“三无”船舶的整治。重点水域为鲶鱼口、六门闸、庙夹、九麻咀。 五、事项明确 1、各组组长根据各自水域情况统一指挥各组行动,中队长配合组长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上岗人员保证在80%以上,并根据专项行动日程将参与人员安排到人(见附表)。 2、由李海波负责联系市支队,长航公安,县水上派出所不定期参与各组专项行动。 3、专项行动期间,各组必须兼顾打击非法捕捞,清理水下业次,办理渔业案件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项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各组专项行动效果,并作为专项工作经费的发放依据。 4、局里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专项行动正常开展。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将守护好洞庭湖“一江碧水”和维护全局整体利益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齐抓共管,解决当前禁捕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打好今年渔政工作的收官战。 2、形成工作合力。各中队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形成工作合力,互相支持,相互配合,服从组长安排,不断解决各自水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厉打击处理。借市、县陆续开展整治行动东风,对违规垂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处理,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执行到位,即对非法载客垂钓船舶一律交由交通部门扣押处理,对“三无”船舶一律配合交通部门清退上岸,对违规垂钓钓具一律没收、钓获物放生。 4、严守纪律规定。要自觉遵守好工作纪律,注重自身和单位形象,亮证执法,做好视频纪录。收缴钓具集中保管,每日及时上缴入库。严禁工作人员私自返还钓具,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安排他人在禁钓区垂钓,特别是使用公务船舶接送垂钓人员,严禁向各中队打招呼索要收缴钓具。凡出现上述问题,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附件:专项行动人员安排表(范表) 专项行动人员安排表
|
|